加国法规:同居伴侣分手后应获赡养费!

加国法规:同居伴侣分手后应获赡养费   魁省高等法院的裁决可能影响逾百万名魁省省民,为同居配偶一旦分手,可以获得赡养费铺路。 魁省上诉庭周三裁定,民事法中处理赡养费问题的条款,令同居配偶未能跟已婚男女同样获得一项权利形同歧视。 上诉庭昨天就一宗特别案件作出裁决,该案涉及一名女子跟一名富裕男子同居,但未正式结婚,其后两人分手,该名女子无权获得赡养费。该名富商的律师在魁省高等法院辩称,其当事人从未跟女方合法结婚,所以不欠她赡养费,结果胜诉。 上诉庭给予魁省政府一年时间另订民事法中处理赡养费问题的条款。法官迪蒂(Julie Dutil)在周三裁决书写道,2006年有120万名魁省省民是跟伴侣同居,代表省内大约1/3的伴侣关系。 原告律师歌德华达(Anne-France Goldwater)为法庭的裁决欢唿,声称上诉庭是项决定的重要性超乎想像,因为法庭选择向省议会发出一项强有力讯息,关乎魁省今日的家庭意义,俾能令同居伴侣的家庭在法律面前,跟传统家庭获得同等尊重,保障和福利。她指出过去8年逾60%魁省儿童是同居伴侣所生。被告的律师表示其当事人会尊重法律。案中两人的身份不能公开以保护他们3名子女。 魁省司法厅长富尼耶(Jean-M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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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调查:我国涉外婚姻变化从改善生活到追求情感

调查显示,如今每100对新婚夫妇中平均有3对是涉外婚姻,上海、广州等城市,在中国各省区市中名列第一第二。据统计,1996年至至今,登记的涉外婚姻超过2.1万对,平均每年3000对。这个数字比1980年增加了10倍多。 “每个工作日我们平均要为13对中外联姻的新人颁发结婚证书,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。”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周吉祥说。 在上海,涉外婚姻中的“那一半”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其中,约有四成的境外新郎或新娘来自日本,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则分别为13%和5%。 本次调查揭示,20年前涉外婚姻几乎是清一色的“沪女外男”型,“老夫少妻”在其中占了很高比例。这与当时上海女性通过婚姻途径改善自身生活状况的动机密切相关。而近年来,涉外婚姻中男女双方年龄差距在逐渐缩小,而且平均每年有300位中国男性迎娶外籍新娘。 在涉外婚姻增多的同时,市民也在用日益宽容的态度看待跨越不同种族和文化的联姻。 几年前,上海市民姚庭来得知女儿要嫁给一个高鼻子的美国人时,心中多少有些异样的感觉。而眼下,用半生不熟的英语与“洋女婿”丹尼尔聊天,给不到半岁的混血小外孙换“尿不湿”,成了他最开心的事。 “尽管我们和丹尼尔的文化背景、生活习惯都有很多不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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